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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被设立” 单位不用叫屈
www.110.com 2010-08-23 17:13

案情回放
据《法制晚报》3月8日报道,在一家外企担任工会主席的崔女士,因冒充老板签名并非法使用公司公章申请成立了工会,结果被公司炒鱿鱼。
西城法院判决认定成立工会是职工的法定权利,判令该外企赔偿崔女士及经济赔偿金等41万余元。目前崔女士已经拿到工资和赔偿金。
崔女士原本是外企爱奇广告公司的人事行政部经理。据崔女士说,2008年10月底,因爱奇公司的资产和股权转让给锐德广告公司,她与锐德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职务未变,年薪14.52万元。
在锐德公司的筹备成立过程中,崔女士组建了公司工会,并经选举成为工会主席。得知这一消息后,锐德公司解除了与崔女士的劳动合同。
因对公司决定不服,身为工会主席的崔女士诉至法院,请求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并索赔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以及赔偿金等60万余元。
此案在庭审时,锐德公司称,公司工会是“被设立”的,直至崔女士要求给予工会主席的待遇时,公司才知道已成立了工会,感到非常震惊。而且前往西城区总工会调查时,才了解到在崔女士提交的设立工会的申请表上,她冒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字,并使用其他公司的公章。
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虽然崔女士在入会申请书中行政领导处自己书写了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并加盖了爱奇广告公司公章,但成立工会是职工法定权利,无需锐德公司签字和加盖公章,崔女士成立工会的行为也没有侵犯锐德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以此与其解约的行为于法无据,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看点
1.员工组织工会,是否需要得到单位的批准?具体规定是什么?
2.与员工解除合同,会出现什么误区?
3.被解聘者为何能获得如此高额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读
关键词·工会组建


外企员工也有权组建工会
《法制晚报》十大法律点评人之一、北京人力资源法律网首席律师梁枫说,根据《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崔女士所在的企业虽然是外企,但是员工也应当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工会“被设立”法律允许
梁枫律师说,该公司称,公司工会是“被设立”的,直至崔女士要求给予工会主席的待遇时,公司才知道已成立了工会,感到非常震惊。但是这样的“委屈”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不用得到老板或公司的批准。
但是这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建立工会。根据《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关键词·解除合同
解聘员工应有依据无故应给补偿
梁枫律师说,如果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未到期,但是属于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范围的,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出现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
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尽完善,那么即使员工做出一些明显不合理的行为,但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列“禁令”。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和员工解除合同,除了要支付补偿金还应支付赔偿金。
在本案中,单位以崔女士冒充老板签名、私用公章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看相关的“禁令”有无写入公司的内部规定。如果没有相应规章制度,解聘行为应属违法。


解聘员工应先告知工会
梁枫律师说,用人单位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一个细节往往会被有些用人单位忽略,那就是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关键词·经济赔偿


高额赔偿可能源自违法解聘
崔女士的年薪只有14.52万元,但是该外企赔偿崔女士工资及经济赔偿金等41万余元,如此高额的赔偿金是如何算出来的?
梁枫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但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崔女士的年薪是14.52万元,月薪就约为1万余元,如果崔女士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较长,得到的补偿金也就比较客观,再加上法院认定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崔女士还可得到赔偿金,那么崔女士最后拿到手的钱还是比较客观的。


本版撰文/记者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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