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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年活
www.110.com 2010-07-06 15:11

各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3年4月22日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全市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山东省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省劳动保障厅关于2003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的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依法行政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推进劳动保障行政管理方式改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全面提高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要求,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法律制度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法律教育。通过教育和培训,使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年内重点落实4项任务:(1)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普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创造条件为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参加法律专业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省培训班;组织市局系统科以上干部参加全市普法考试;结合扩面工作,对全市劳动保障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县市区负责搞好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建立和落实法律讲座、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法规政策研讨和执法案例分析等制度,紧密联系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3)按管辖范围,结合劳动年检、社会保险扩面等工作,积极组织搞好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劳资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培训,培训面达到80%以上。(4)采取多种形式,以行政相对人为主要对象,向全社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各类媒体发稿1400篇以上,其中市局400篇以上,每个县市区80篇以上;在全市开展好"就业政策进万家,真情援助你和他"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结合社会保险扩面和清理企业欠薪欠费,开展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宣传活动,促进全市重点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

  2、加大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度

  适应加入WTO后的法制工作要求,加大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度,依法搞好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法律审核、备案等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重点落实3项任务:(1)市劳动保障部门尽快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规范和责任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调研、起草、论证、送审、发布的规程和责任规范。(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综合协调、合法性审核、备案、对外发布和清理修订工作。(3)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确保及时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行政管理体制和依法公开、公正、便民行政方式的要求,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在劳动保障系统基本形成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监督有效的内部行政监督和纠错机制。重点建立和落实7项制度: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劳动保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市劳动保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行政处罚听证办法、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规定、受理投诉举报、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程序。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完善上述制度并抓好落实。

  4、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山东省各级政府机关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年内重点落实4项工作。(1)围绕劳动保障行政管理职能、行政运作方式、行政决策和群众关注事项,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搞好行政内容、权限、条件、程序、监督、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六公开",接受社会监管。(2)年底前,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自身工作。(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实现新的减量提速;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理,保持"十佳文明窗口"称号。(4) 探索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听证、质询制度,促进决策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行政行为的规范化。

  5、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

  立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有效实施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建立和落实劳动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自我纠错机制;依据《行政诉讼法》,搞好行政应诉工作,接受司法监督。年内重点落实3项目标。(1)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和工作流程。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专职人员达到2人以上,县级不少于1人。(2)6月底,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起规范的社会保险争议复查制度,专职复查人员不少于2人。(3)劳动保障部门年度行政复查复议合法率达到80%以上,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75%以上。

  三、组织实施及综合考评

  (一)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年活动的组织实施,政策法规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本地依法行政年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政年活动的考评,采取单位自查与市局现场考评、资料评议和社会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县市区于2004年1月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市局于2004年一季度组织对依法行政年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综合考评的指标依据省厅和本方案确定的考评内容设定,考评总分值为500分,考评结果在450分以上的单位,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考评结果350-450分的,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考评结果350分以下的,为依法行政不合格单位。考评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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