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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
www.110.com 2010-08-12 15:41

  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促进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及省、市人民政府相关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一)强化政府责任,把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县政府把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把新增城镇就业人数、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控制率作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每年将相关指标分解下达给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纳入综合性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就业服务均等化等内容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县政府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鼓励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优化创业环境。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增加创业融资渠道,优化创业信息服务,鼓励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被征地农民,下同)、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已转业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县属以上集体企业的除外,下同)、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四)放宽创业准入条件。在征得相关邻居同意、不影响利害关系人的情况下,允许创业者将住宅房作为办公或经营场所。允许创业者按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除一人有限公司外,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注册资本3万元以上的,可按规定分期到位,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到位。实行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即时办理制度;减少注册登记审查环节,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要求。

  (五)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以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的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七)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为10万元,其他对象上限为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为25万元。上述对象经批准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由财政提供贴息,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全额贴息,其他创业人员减半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上述对象自行落实商业贷款的,由财政提供贴息,贴息贷款的上限为5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具体实施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金融办负责制定。

  (八)强化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县内各类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和开展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县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将所有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参加经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一定的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本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绍县政办发〔2008〕16号文件精神予以补贴。上述对象和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参加择业指导及适应性培训的给予每人50元的补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5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用人单位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绍县政办发〔2008〕16号文件精神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凡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215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享受各类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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