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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名(3)
www.110.com 2010-07-06 10:1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应遵循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一般规定,即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而不必支付违约金,但是因其单方的解除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约定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劳动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协商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劳动合同期限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当然,变更合同条款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2、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并非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这个问题产生误解是因为没有真正理解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一种权利。相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更为有利,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作出签订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说明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促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但是,签订与否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他可以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甚至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该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只要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就必须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价值

  《劳动合同法》设计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可以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保证劳动者职业的稳定,用人单位用工的连续性,降低企业培训成本,可以说是一项双赢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构建一种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进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具体来说,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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