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法 > 律师动态 >
再婚妈妈遭遇烦心事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家住汉口的王女士(化名)和前夫离婚一年多,双方都已再婚。为了让孩子日后有一个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王女士想为女儿改名,可又怕改名后生父不愿承担抚养费。前不久,她找到律师,咨询困扰已久的烦心事。

  一年前,王女士和前夫协议离婚,当时协议书上规定女儿由王女士来抚养,前夫每月承担一定的抚养费。可是,考虑到女儿越来越大,会因为姓名的原因而苦恼,比如老师和同学可能会产生疑问:“她的姓怎么与现在的父亲不是一样的呢?”王女士担心,这对女儿的成长和学习不利,便想为女儿改名。可是改名之后,前夫会不会因此拒绝承担抚养费的义务?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志军告诉她,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行使亲权时,不能仅从自身角度出发,忽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更不能让无辜的未成年人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因此,在为女儿改名时,要先和前夫商量,并考虑女儿是否会因此受到不好的影响。至于抚养费,则无论孩子是否改名,生父都有承担的义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