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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以此为由辞退员工违反婚姻法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东北网11月13日讯 因办公室恋情曝光而被经理劝辞,近日市民向北(化名)找到律师咨询,希望讨个说法。律师表示,以同事间谈恋爱影响工作而辞退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

  据介绍,向北原是某药材公司销售经理,去年与单位同事丽丽(化名)确立了恋爱关系。但公司有条不成文的规定,同事间谈恋爱,其中一人必须离开公司。无奈,他们的恋情只好“地下进行”。向北与丽丽两人上班时刻意保持低调,午饭和下班也尽量不在一起。月初,向北和丽丽一起牵手逛商场时,被同事看见。经理找到两人表示,情侣关系会影响工作,希望两人中至少一人主动辞职。二人都表示很珍惜目前的职位,不愿辞职,但从此丽丽感觉同事们看她的眼神怪怪的。

  向北认为,自己在工作中没有任何失误,平白无故失去工作太荒唐了,于是找到律师帮助。记者采访中发现,禁止“办公室恋情”已成为部分用人单位的“潜规则”,理由多是担心办公室恋情影响工作或涉嫌泄漏单位机密等。一旦发现,用人单位通常会劝辞一方,或将一方调离原岗位。

  对此,某律师事务所杨大勇律师表示,以办公室恋情为由辞退员工已经违反了《婚姻法》。法律规定,公民享有恋爱自由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公民自由恋爱。若企业确立制度禁止办公室恋情,那么该制度与法律相违背,无效;若企业以办公室恋情为由辞退员工,员工可通过劳动部门仲裁或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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