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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可以法人治理吗?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为了使网友明白我这篇文章是说什么的,我首先回答“公立医院可以治理吗?”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但是如何治理呢?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不解决如何治理,一切都是空谈。

  上周,卫生部为了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要“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的要求,在深圳召开了部分省市个部门的领导参加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研讨会”,会上大家对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很多的看法,也有几个地区介绍了他们公立医院治理结构的改革。其实我是最欣赏的北大李玲教授的客观分析,她首先从法人的法理性说起,然后把公立医院与国营企业的异同进行了分析。

  如果说,公立医院可以法人化,那么到底公立医院是什么法人呢?我们说,法人(Legal Person Juridical/Juristic Person)是指具有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 法人的四个必备条件(《通则》37条):

  ?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 4,能够独立。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 但是《民法通则》仅仅对企业法人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十分简略。同时,我国也没有制订《事业法人法》或者《社团法人法》。

  ? 很显然,公立医院不是企业法人,而是事业法人。所以,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法律基础并不完善。在操作中如果稍不注意,就有可能照搬企业法人的做法,而偏离医疗卫生行业的属性和目标。

  ? 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事业单位法》的出台。同时,医疗卫生战线应当率先探索,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积累经验。

  ? 如果我们要制定《事业单位法》,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公立医院是否应当作为“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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