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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工资卡 续弦老伴不见踪影
www.110.com 2010-07-09 17:46

  新报讯 (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李 录 张晓燕) 续弦老伴儿拿着工资卡不见踪影,老干部苦寻两年无果后,起诉离婚。

  据了解,居住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的老干部程某某和退休女工韩某都丧偶多年,2007年年初,他们登记结婚,婚后相濡以沫互敬互爱,日子过得不错。在韩某的要求下,程某某把自己的工资卡交给她保管。谁知,同年11月,韩某带着程某某的工资卡不辞而别。韩某的子女告诉程某某,母亲回老家看亲戚了,过一段时间就回来。时间过去两年,去“看亲戚”的韩某一直没有回来。没有了工资的程某某每月只能靠子女资助生活。

  程某某失望之余,对韩某的子女说想要回工资卡,或者挂失补办一个,谁知立即遭到强烈反对:“你若想挂失和补办工资卡,必须在离婚后进行……”

  2009年10月10日,程某某走进察右后旗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按照法律程序,该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公告。公告期满60天后,12月8日,该院开庭判决程某某和韩某离婚。随后,程某某依法挂失并且补办了工资卡。

  审理该案的法官说,该案被告误以为找不到人就打不成官司,这是不懂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可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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