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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XP等是帮微软推销Win7?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中易公司诉微软汉字输入法侵权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法院判决确认微软侵犯汉字输入法的著作权,要求微软停止销售操作系统xp版之前的相关软件产品。这对于已经退出市场的旧版操作系统来说简直就是多此一举。对于win7的市场推广来说,法院判决间接帮助微软更加理智气壮的停止对xp软件的售后服务支持。虽然微软对外宣称要上诉,但本质上微软对此判决是欢心鼓舞。而中易公司表面上是胜诉了,但实际上权益没有得到补偿,应当说革命尚未成功,仍需继续诉讼索赔!

  2009年11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布微软侵犯中易宋体、黑体字库共约4万多个汉字的著作权。法院要求微软停止销售包括相关字体的产品,但法院并未对微软的赔偿数额进行宣判。法院要求微软中国停止销售包括上述侵权相关字体产品,包括Windows 98第二版、Windows 2000中文专业版、Windows XP中文家庭版及XP中文专业版等产品。2007年4月23日,中易诉微软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经过2年半的时间,法院有了初步的结论,来之不易!表面上看,法院认定了微软操作系统侵犯中文汉字输入法的著作权,但仅仅是要求微软停止销售侵权的操作系统软件产品,并没有对侵权行为做出法律制裁,即赔偿要求,应当说判决内容是一个确认违法的确认之诉。这样的判决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由于微软操作系Windows 98第二版、Windows 2000中文专业版、Windows XP中文家庭版及XP中文专业版等产品大部分早已退出了市场,甚至已经被计算机用户主动淘汰。法院判决要求微软停止销售已经在市场不存在的产品,无论在事实和法律程序上都显得有些荒唐!停止销售能解决已经销售出去的软件产品的侵权问题吗?

  依据《著作权法》第46条、47条、48条规定,针对已经发生的侵权行为,法院判决要做的就是依法惩戒侵权行为,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等。因此,法院判决微软操作系统侵犯中易公司汉字输入法著作权而没有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不但没有维护中易公司的合法权益,还间接的帮助微软停止最近刚刚售出的xp软件的售后服务问题,这无疑是帮助微软推销win7软件!

  众所周知,2009年10月23日起微软在全球推出新版操作系统Windouws7。为了迅速扩大Win7的市场份额,微软早在2009年4月14日就开始在全球布局停止对XP操作系统的主流技术支持。现在市场上存在的XP产品多数都是品牌电脑生产商和软件零售商在处理库存。微软早已停止了xp软件的生产销售。

  微软和其左右的少数专业人士、以及投机分子表示,微软不存在侵犯汉字输入法著作权的问题,微软和中易公司的著作权、专利权侵权诉讼是合同纠纷。微软在行业管理机构主导下与中易公司签订了windouws95的汉字输入法使用合同,支付了使用费。此后,windouws98\2000\xp等自然不需要取得许可并支付使用费了。这个说法很荒唐,微软操作系统每升级一次,就重新定价销售,微软正是利用不断的升级软件产品来获取垄断暴利的。按照微软的说法,购买了windows95的计算机用户就可以自然的免费获取所有的windows升级版,包括现在的win7。这个荒唐的免费升级获得微软新版操作系统方式可能吗?

  微软每个新版的windows操作系统都有一个版权许可协议,计算机用户购买每个版本微软产品都要重新签订版权许可协议,并支付使用费就是微软的售价!同样,微软操作系统使用了中易公司的汉字输入法就必须在每个版本中取得许可合同并支付版权使用费,除非汉字输入法著作权过了保护期。否则,就是侵犯中易公司的著作权。微软和中易公司签订的是合同不假,但这个合同时版权许可合同,不是一般意义的合同。偷换法律概念的说法很幼稚,目的是歪曲侵犯著作权的法律事实!

  中易公司起诉微软侵犯著作权和专利权,法院没有判决微软承担赔偿责任。这可能与中易公司的诉讼请求有关。中易公司没有提出具体的索赔数额。因而法院作出了一个不完整的判决结论。这并不意味着中易公司不可以继续提出索赔数额。中易公司完全可以重新提出索赔诉讼,根据微软操作系统10年间的销售数量提出巨额索赔,估计在10亿到百亿以上人民币都有可能。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要求追究微软的行政责任等法律责任!如果中易公司在此次诉讼中提出了索赔数额法院没有判决,那么中易公司应当坚决上诉!微软的上诉只不过是掩耳盗铃般的拖延时间。因为现有的法院判决非常有利于微软win7的市场推广销售!不过法院确认微软侵犯汉字输入法版权证实了微软最大“盗版者”事实。www.fa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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