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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首例公益诉讼案庭前和解
www.110.com 2010-07-09 17:48

  本报讯几天前,定西市陇西县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同时对被告人故意攀折城市道路绿化树造成损害的“陇西环境公益第一案”,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8月12日凌晨2时50分左右,被告人马某与朋友喝完酒后,至陇西县城东门口拦挡出租车数辆,司机见其醉酒均未停车。一气之下,马某便迁怒于路旁的梧桐树,见树就折,共计损坏绿化梧桐树达27棵。后经该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共造成损失3584.5元。

  后来,该案被移送陇西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鉴于被损坏的树木系城市公共绿化设施,相关部门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避免公共利益遭受损失,陇西县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马某赔偿全部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被告人代理律师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促成了庭前和解,被告人家属主动向检察机关赔偿了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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