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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www.110.com 2010-07-06 16:16

  我国法律对民事诉讼规定三种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136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下列四种情况:

  (1)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 延时或拒付租金的;

  (4)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觉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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