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销售部的副经理,分管销售的王副总和我的顶头上司林经理关系不好。原先一般情况下,我只对林经理负责,由他直接分配我的工作。可是,王副总因为不喜欢林经理,出外请客户老是叫上我,费用也让我拿去报销。
公司规定,业务费用须由经手人、部门主管及公司分管负责人三方签字,方能报账。按这个规定,票据没有林经理签字是不能报账的。可我找他签字时,他总是一脸不高兴,几千元钱发票就在我口袋里放了两个多月。
这天,王副总又叫我和他一起去拜访客户,然后请客户吃饭K歌,又花了将近1000多元。回来后,我下定决心,要把这几份票据换成钞票,重新装回自己的口袋。
借着肚子里的火气,进了办公室,我就对林经理大声说:“头,借点钱呵,我入不敷出了!”林经理说:“干嘛装穷?”我说:“不是装,是真的没钱过日子了!”接着走到他跟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票据,拍在他的桌子上:“看,几千元的东东啊!”没等他回过神来,我又半套近乎半叫苦地说:“你帮我算算,我一个月几个钱?要恋爱交友,要吃喝拉撒,要孝敬父母,还要为‘蜗居’发愁……”林经理半带笑地说:“你入不敷出关我屁事啊!”我说:“怎么不关你事?你是我的头,当然得为我着想。再说,我是你的‘替罪羔羊’。”林经理说:“此话怎讲?”我说:“王副总是找不着你,就拉着我挨宰。”
办公室里还有好几个人,也附和说王副总找过他。林经理有了面子,脸部表情由“灰太狼”变成了“喜羊羊”,马上给我签了字。
为感谢林经理的理解,我请他吃饭,同时也请了王副总。对王副总却说是林经理请他,要我作陪。席间,故意嗔怪林经理不主动陪王副总去请客户,害得我替他喝酒,喝得伤了身子伤了胃,喝得恋人背靠背。王副总也是明白人,知道我夹在他们中间为难,以后一般也不撇开林经理单独找我了,他们的关系也得到了缓和。
发牢骚不能伤人,夹在上司矛盾中,更要小心翼翼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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