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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日本经验 增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防止失业和(3)
www.110.com 2010-08-16 16:01

  1、就业安定事业。就业安定事业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因经济不景气而缩减规模的企业进行必要的资助,力争其不裁员,尽量内部消化,进行劳动力的“储备屯积”,资助雇主留用和吸纳高龄劳动者,此举既可缩小不同年龄劳动者就业的差别,又可缓解养老金的给付压力;资助就业压力较大地区的雇主挖掘潜力,尽量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资助雇主多招用就业较困难的群体,如残疾人等。作为雇佣安定事业的一环,所支付的主要补助金有:第一是用于企事业缩小规模时,加强雇佣安全性补助金。这是对符合条件的雇主进行资助。显然,此项工作对安定多余雇员的心态十分有益,并有益于社会稳定。第二是用于安定高龄者雇佣的补助金。对那些继续雇佣应退休职工的雇主和多雇佣高龄者的雇主进行资助。第三是用于加强地方雇佣安定性的补助金。对在就业难的地区,通过开创新事业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的雇主进行的资助。第四是其他用于安定雇佣的补助金。对通过公共职业安定所的介绍、雇用高龄者、残疾人等就业难的劳动者的雇主进行的资助。扩大对就业弱势群体求职的雇佣开发资助金。

  2、能力开发事业。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是设置、管理公共职业能力开发设施,供劳动者使用,借以开发他们的能力。建立公共的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对公开失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第二是资助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的雇主及给职工带薪教育培训、休假的雇主。第三是举行现场职业讲习及技术训练,对举办讲习训练的企业主进行援助,对听讲者及取得资格者进行奖励。

  3、就业福利事业。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是资助雇主为因就业而须迁移的劳动者提供宿舍,这称为促进就业住宅。第二是资助雇主对劳动者提供关于就职受雇、调换工作岗位等的咨询服务,和其他的一些援助。第三是为中小企业劳动者设置、管理文娱设施。

  (三)对日本雇用保险制度的评述

  分析日本雇佣保险制度,不难发现,这一制度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的优势:一是强化制度的失业预防功能;二是强化制度的就业促进功能;三是强调企业在“保障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考察日本雇佣保险制度中的就业促进政策,可以发现,这一政策的实质是抑制雇主的解雇行为,利用企业自身而不是社会对劳动力的巨大容纳能力。如果把日本雇佣保险制度看作一张安全网的话,具体来讲,它有三道防线:第一道是由企业组成,预防失业。在生产紧缩时期,由政府资助企业进行劳动力“储备囤积”,尽量减少裁员。第二道是由失业补助金组成,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第三道是由再就业服务机构组成,促进再就业。由他们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转业训练,并与第一道防线相衔接,促使他们再就业。由此可见,日本雇佣保险制度这张安全网上的纽结主要是由企业构成的。这是日本雇用保险制度的显著特色,究其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日本很少把企业富余人员看成包袱,而是把人视为财富加以充分利用。因此,雇主不轻易裁减人员而放弃人力财富。第二,日本的内部劳动力市场比外部劳动力市场发达得多。日本企业极为注重针对本企业内部的岗位要求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且这种培训能得到政府资助,因此,对企业而言,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率较高。在衰退期间,雇主愿意容留富余人员,进行劳动力的“储备囤积”,而不是泄闸放水,白白损失人力资本投资。在扩张期间,储备的劳动力可以马上投入使用,节省大笔招募、培训成本。而雇员也没有主动跳槽、离职的强烈动机。因为到另一个企业后,原来的职业技能可能毫无用处,不得不从事简单劳动,领取较少的工资。政府通过雇佣福利事业资助雇主提供更多的工作与生活福利,可降低员工的流动率。这种把企业置于稳定就业、消化社会剩余劳动力中心地位的做法曾在相当长时期内有效地抵御了失业人员对社会的冲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这不能排除此项举措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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