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机制,是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力,因而应当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根本问题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同时社会保障对经济、科技发展能起推动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要具有公平的意义还要具有效率的意义。
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不仅起步早,而且起点高。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立法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1883年,德国首相冯。俾斯麦首次颁布了德国也是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险法》,标志着社会保险的诞生。二战后德国又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对社会医疗保险体制进行调整完善,使得德国医疗保险系统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德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宗旨是“高收入帮助低收入,富人帮助穷人,团结互助、社会共济、体现公平”。
考虑到大学生是一个高知识群体,在受教育数年后,就要进入劳动人力资源市场;大学生的健康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人才的体质,政府、学校有责任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适当医疗保障是一项有远见的投入,故而其医疗保障体制对国家未来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曾建议,政府在推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应该积极考虑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以此保证他们在患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后,能够有足够的费用并能得到及时的治疗。我国可以借鉴德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成功经验加速大学生医疗改革,将其纳入国家社会保障计划,依据医疗保障办法成立管理机构,采用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共管、以教育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制定资金筹集、享有医疗服务项目等明晰可行、易于操作的条款。
一、德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
德国医疗保险实行议会立法、民间实施和政府监督三者相结合的方法实施与管理,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种类型。据统计数据,德国8200万人口中,约90%的人参加了法定强制医疗保险,分别参保396家法定医疗保险基金组织。其主要参保对象包括:1.工资超过最低限度(最低限度指每周工作15个小时,报酬240欧元),而每年又少于29300欧元或每月少于2550欧元(包括一次性收入,如圣诞补助或休假补助等)的所有雇员。2.农民、家庭手工业者。3.失业者、大学生、残疾人和退休人员。4.投保人配偶及子女,只要他们的收入超过最低限度,就可以享受免费保险。此外,年收入超过29300欧元(或月收入超过2550欧元)的雇员可以自愿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也可以到私人保险公司投保。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和独立经营者不在法定医疗保险范围之内。
- 上一篇:大学生患重病可动调剂金
- 下一篇:入学前已患病不享受医保 大学生医疗保险引疑问
相关文章
- ·德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对我国的启示
-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 ·重大医疗费用谁来承担?大学生医疗保险调查
- ·入学前已患病不享受医保 大学生医疗保险引疑问
- ·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及偿付标准
-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 ·甘肃省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 ·江西省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实行日通报制
- ·内江市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启动快 效果好
- ·德国农民医疗保险的保险对象
- ·德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及趋势
- ·德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 ·厦门为在校大学生发放基本医疗保险卡
- ·武汉:解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 ·新《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6月1日起施行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标准4月起有变
- ·解读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 ·农民工医疗保险“全国漫游”有细则
- ·北京67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变更
- ·企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不支付患病职工
- · 大学生医保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