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重点法条解析 > 刑事法条 >
刑法分则具体罪名速记精解——破坏社会主义市
www.110.com 2010-07-23 15:30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均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行为;销售金额5-20万元2年以下,20-50万元2-7年,50-200万元7年以上,200万元以上15年无期,以上均并处0.5-2倍罚金。

  生产、销售假药罪 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药品标准规定不符,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药冒充此药,按假药处理的有:1、卫生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2、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3、变质不能药用的药品;4、被污染不能药用的药品。

  生产、销售劣药罪 需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劣药是指:1、药品成分的含量与药品标准规定部符的;2、超过有效期的;3、其他。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需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而销售的;主观是故意;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即构成,造成的是结果加重犯。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造成严重后果。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需使生产造成较大损失。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需造成严重后果。

  对于有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行为但未达到其可能或已然后果的,而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构成上述具体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是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处。

  走私犯罪是指:1、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以及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2、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许进口的保税、减税、免税的货物、物品;3、直接向走私犯非法收购走私物品;4、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均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核武器定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假币罪 假币是指伪造的货币。

  走私文物罪 走私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

  走私贵金属罪 指出境。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对象是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走私对象是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走私淫秽物品罪 需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

  走私废物罪 包括液体固体气体废物,需情节严重。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指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外,走私其他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及工商税收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或者擅自将经批准的保税、减税、免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偷逃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多次走私未经刑事及行政处理的,累计计算。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或者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以走私罪论处。

  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虚报注册资本罪 指行为人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得登记,虚报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或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是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人;需具有非法募集资金的目的;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的行为;特殊主体-公司中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故意。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主观上是故意;特殊主体—有保存义务的人和单位;有单位犯罪双罚制。

  妨害清算罪 指在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具有妨害清算目的;单位犯罪,单罚制,处罚直接负责的主观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有单位犯罪双罚制;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直接故意。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为亲友非法牟利包括: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亲友进行经营;2、以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或销售商品;3、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共3页: 上一页 1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