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制度的变革大大滞后于实践的发展,改革的边际效益递减,各种利益集团开始形成,改革进入了利益博弈的时代,各种社会矛盾加剧,三农问题凸现为最尖锐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民在利益博弈时代的改革中,沦落为利益最大的受损阶层,社会经济地位跌落为十大社会阶层的底层。[33]
在改革开放初期,执政党和国家开始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先后颁布了《宪法》、《刑法》、《民法》等都明确规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的法律和法规。随着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的推进,中央、地方与农民迅速形成了各自的利益需求,利益的日趋分化,使以利益为核心的中央、地方与农民的博弈格局开始形成。中央、地方与农民的博弈关系从僵化的“金字塔模型”过渡到“王字形模型”。
“王字形博弈模型”的结构特征主要是:中央、地方与农民在利益格局上不再是“金字塔模型”中的利益共同体,而是分化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地方与农民又处在压力型体制之中。形象地说,“王”字的“三横”代表了中央、地方与农民三方的利益主体,“王”字的中间“一坚”就是一种贯穿三方的压力型体制。
在“王字形博弈模型”,中央与地方层层实行财政包干制,“分灶吃饭”;农民则“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中央通过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将主要财源集中在自己手中,而地方尤其是基层财政陷入困境,乡镇则负债累累。有句顺口溜形象地表现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境况:“中央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喜气洋洋,市级财政勉勉强强,县乡财政哭爹喊娘”。中央通过压力型体制控制着地方,地方控制着基层,基层控制着农民。在这种压力型体制中,农民没有“世外桃园”可走,只有选择非合作性博弈。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央明确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等发展主义的口号,这种发展主要强调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突出强调经济增长即GDP的增长。为了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这种饥渴式的经济发展模式,一方面使生产力在短期内获得了快速发展,保持了GDP的持续增长,为农民生存权的改善奠定了一个新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却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对农民的人身权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和侵犯,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惊人的生态环境破坏及严重的环境污染直接威胁到农民的健康生存状况;二是忽视对社会正义和宪法权利价值的认知、尊重和追求,从而使一些地方出现了以逐利为特征的“基层暴政”,[34]农民在这种“基层暴政”面前,遭受了触目惊心的人身权利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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