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2)
www.110.com 2010-07-28 16:09
上述人员也有义务自行回避以确保被害人的回避权,赠与可以消除被害人的不信任心理,积极提出陈述,也可以保证公安、司法人员客观公正地查处案件。但是,刑事诉讼法也规定:“对侦查人员回避作出决定之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察。”
- 上一篇:被害人陈述的收集
- 下一篇:对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法律应当重新给予定位
相关文章
- ·被害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 ·浅论被害人陈述的证据效力及审查判断
- ·被害人陈述的收集
- ·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 ·被害人陈述的界定
- ·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区别论
- ·被害人陈述的作用
- ·辩护人与被告人亲属共同贿买被害人作虚假陈述
- ·辩护人与被告人亲属共同贿买被害人作虚假陈述
- ·辩护人与被告人亲属共同贿买被害人作虚假陈述
- ·被害人陈述的界定
- ·浅论被害人陈述的证据效力和被害人陈述制度的
-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能否向人
- ·肇事后将被害人私自火化外逃的行为是否构成交
- ·硚口法院发放第一笔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金
- ·法院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彰显人文关怀
- ·甘肃省律协召开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座谈会
-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列入最高法第3个五年纲
- ·血案遗童渴望走出救治困境 呼吁建立刑事被害人
- ·血案遗童渴望走出救治困境 呼吁建立刑事被害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