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非法矿井的数量在最高峰时曾达到4000家左右,那时,在浅部矿产资源分布点上,可以说是灯火长明、通宵达旦,简直就是一座座‘不夜城’”。湖南省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伟庭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
涟源市是湖南省五大矿业县(市)之一,素有“百里煤海”、“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浅部矿产资源分布点多面广,客观上为非法开采提供了便利条件。非法矿的泛滥和无序开采,不仅冲击了煤炭市场,而且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环境污染,建立健全防止非法矿反弹的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这些年,涟源非法矿山之所以销声匿迹,矿业开发秩序实现持续全面好转,关键得益于依法治理,并探索建立了一整套相对成熟的长效机制。”该市副市长胡春生强调。
变“单兵作战”为“多部门大联动”
涟源不但煤炭品种全、质量好、价格高,而且易于开采,有时只用简单工具挖开地表2~3米就能采到煤。开挖“夫妻窑”、“箭筒子”(即竖井)等成为当地许多百姓的致富捷径。对于当地政府的整治,非法开采者长期以来采取“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游击战术,利用地形、植被等作伪装,昼伏夜出,有的甚至直接在自家房屋里进行采掘,其方法和手段日趋隐蔽,非法矿治理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为了彻底走出“乱了治、治了乱、再乱再治”的窘境,该市在相关会议上进行了“两摆一算”,即摆形式、摆责任,算经济账;形成了“三不靠”的共识,即不靠非法小煤矿发展经济、不靠非法小煤矿带动农民致富、不靠非法小煤矿增加财政收入。
2005年7月,全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陈奉文任组长,国土资源、公安、监察、财政、工商、环保、安监、煤炭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明确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执法主体,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工作主体,依法开展非法煤矿的巡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公安机关凭采矿许可证审批火工产品,对非法使用火工产品者进行查处;工商部门凭采矿许可证对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年检;电力部门负责查处无证开采点的供电行为;纪检监察部门集中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煤矿入股问题;环保、安监、税务等部门积极参与配合整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部门关系和研究解决“整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人民政府把“整规”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建立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组织,突出执法主体,明确工作主体,相关部门配合,各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构筑严密巡查监管网络
为确保非法矿督察工作落到实处,该市国土资源局成立执法监察大队,各基层所明确2~3名责任人,聘请国土资源协管员,各职能股室和各基层所配备了传真机、数码相机和执法监察专用车,每年用于非法矿监管的经费在百万元以上,在全市范围构建了“覆盖严密、功能可靠、反应迅速、信息畅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
该市还制定出台了《涟源市严防非法煤矿反弹奖惩实施办法》、《严防非法矿反弹工作程序》等规章制度。规定国土资源部门督促各基层所每十天对辖区内的非法矿点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地毯式巡查,一旦发现违法生产行为,即下达《制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函告所在乡镇政府,并上报市委督察室,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矿主,并建立台账。市委督察室每月不定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明察暗访,督察组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饭碗”、前途挂钩,实现了责权利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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