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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始登记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三种合伙形
www.110.com 2010-07-31 10:46

  自《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年3月1日施行以来,贵州省工商局严格规范登记注册程序,积极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认真做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贵州设立合伙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目前,在贵州省工商局以及贵阳、遵义、安顺即可办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据介绍,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有三种形式:一是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全部为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二是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三是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通过入伙或者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方式成为合伙人。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如何申请设立登记?据了解,外资合伙企业,是和“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以及外商独资经营方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不同的一种外商投资方式。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设立“三资”企业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从3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等不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各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文件以及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即可。程序简便快捷,效率提高。

  据贵州省工商局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在接受登记时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审核。一是审核按规定要求的各种手续,看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二是审查产业政策说明。企业登记机关认为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合伙企业形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没有法定前置审批的限制类项目或者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其他项目,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接到有关部门意见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登记决定。三是审查前置审批文件。如果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时要严格审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涉及须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的,要审查投资项目核准手续。四是外资合伙企业,应当符合我国有关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对从事限制外商投资的项目,要认真审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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