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美国公众此较重视保护犯罪行为直接受害人(以下简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他们从立法、受害人得到实际赔偿以及为受害人提供服务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以保障受害人行使其应享的合法权益。
一、修改立法,对某些案件的控诉证据降低了要求
过去有些州的法律规定,控诉被告人实施强奸罪,起诉方必须证明受害人对被告人进行过博斗,甚至受害人身体的非性部位有明显的伤痕。现在,有些州的法律修改后,起诉方只要证明被告人对受害人实施了威胁或暴力,就足以证明被告人对受害人进行的性进攻行为是未经受害人同意的。由此可见,按照这些州原来法律的规定,起诉方如果不能证明受害人对加害人进行了搏斗,或者有明显的伤痕,而只能证明加害人的性进攻行为是违背受害人意志的情况,控诉的强奸罪就不能成立。这样,实际上起到了放纵强奸犯的作用,从而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失去保障。因此,立法上合理地降低控诉证据的要求,是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极为有力的措施。
二、建立多种渠道,保证受害人得到损害赔偿
解决受害人损害赔偿的诉讼程序,基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传统的正当法律程序解决。美国不实行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所以,犯罪行为受害人的损害赔偿,不是在刑事诉讼中一并解决,而是在刑事诉讼之外,由受害人或其家属向犯罪人或有关方面提起民事诉讼另行解决。
另一种是通过诉讼谈判解决。近十几年来,美国90%以上的刑事案件是通过起诉和被告双方进行诉讼谈判、由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解决的(这种诉讼谈判的具体做法各州不一)。起诉和被告双方在谈判被告人的罪行性质和量刑问题时,受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也就一并解决了。
受害人有权要求物质赔偿的犯罪性质,范围较广,不限于造成物质损害的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一种犯罪行为,即使只是在人格、人身方面侵犯了受害人的权利,并没有造成物质损害,受害人也有要求物质赔偿的权利。近年来,很多受害人或共家属往往在受到强奸、杀人、殴打等犯罪行为侵害后获得大量赔偿金。一名15岁的女孩,遭到强奸,经法院判决,获得22,50美元的赔偿金。
在保证受害人得到实际赔偿方面,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被告人对受害人有赔偿责任,而且在判决宣告时有条件履行的,被告人应当立即进行赔偿。被告人对受害人确有赔偿责任,但是在宣告判决时没有能力偿付的,可以在宣告判决后用合法收入进行赔偿。如酒醉后驾驶造成受害人汽车损伤,被告人可以在几年内分期偿付赔偿金。又如一个罪犯,在宣告判决时没有能力偿付,在判决后,他撰写了一部关于个人经历的著作,他将所得的稿费合法地转移给受害人,履行了他的赔偿责任。
2.受害人有权向有关的第三方要求赔偿。案例(1),一名女歌唱家,在霍华德??约瀚逊旅馆中被一个侵入她房间的男人强奸。事后,她以房间门锁被人轻轻晃动就轻易地打开为理由,向旅馆提起民事诉讼,经陪审团判定,霍华德??约翰逊旅馆向这位女歌唱家偿付250万美元的赔偿金。案例(2),华盛顿州一名14岁的女学生,被一名从医院出来的精神病患者杀害。受害人的家属向这所医院及医院的高级职员起诉。法院认定医院的主管职员没有执行法定程序(未经法院同意)出于疏忽使达个患者离开医院,以致造成杀害受害人致死的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承担受害人赔偿责任的第三方,已经扩展到政府官员。如某假释局提前释放一个有犯罪可能的犯人,他实施的新罪对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受害人向该假释局的官员起诉索赔,法院也予审理。
3.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额大,被告人确实无力赔偿,又没有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方时,通常由州政府组成的“受害人损失补偿局”等组织,向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提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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