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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毒品犯罪(五)
www.110.com 2010-07-15 08:29

  毒品犯罪综合治理的立场。中国政府认为,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公害,禁毒是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共同责任。中国人民对毒品危害有切肤之痛,禁毒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存发展,是中国政府的崇高责任。多年来,中国政府以“禁绝毒品”为根本目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严厉禁毒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把禁毒作为事关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来抓。把禁毒作为一项基本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规定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行综合治理的禁毒战略。把禁毒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和医院等多种手段,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

  毒品犯罪综合治理防范的方针。确定“四禁并举、堵源裁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四禁”即禁吸、禁贩、禁种、禁制,控制非法供应和防止滥用并重,禁止和打击一切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39毒品犯罪综合治理与防范的目标。坚持依法禁毒,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建立健全禁毒法律规范体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易制毒化学品,防范、惩治毒品犯罪,坚决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积极参与和推行国际禁毒合作,在国际禁毒领域认真履行三项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代发展,促进从根据上解决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毒品犯罪的基本要求表现在以下几方方面:其一,综合治理毒品犯罪要求禁吸、禁种、禁贩、禁制四禁范畴;其二,堵流截源,多管齐下,充分发挥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医疗的等各种手段的功效;其三,以公检法等专业部门为主,建立起包括各种参治层(民政、监察、工商、财政、税务、海关、劳动、人事、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宣传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和帮治层(工、青、团、妇、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内的综合治理体制,群策群力,协同作战;其四,通过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种基本途径综合治理毒品犯罪。

  (二)完善毒品犯罪综合治理与防范的具体措施

  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是在不断完善加强禁毒立法,坚决惩治毒品犯罪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禁毒执法职能机构。

  1、建立健全禁毒执法职能机构。

  建立健全禁毒、缉毒机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是有效控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禁毒工作由各级政府领导,公安禁毒部门主管,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团体共同参与。1990年,我国政府成立由公安部、卫生部和海关总署等25个部门组织的国家禁毒委员会。1998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成立禁毒局,该局又成为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目前,我国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的204个地(市、州)、735个县(市、区)的公安机关组成了缉毒警察队伍。199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禁毒基金会”。对禁毒执法工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边防、司法、海关、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承担起相应的禁毒执法任务。具体的做法和建议:

  (1)建立健全专门的禁毒机构

  根据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禁毒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模式:一是组织指挥机构。我国已建立的全国禁毒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禁毒委员会,实际上就具有组织指挥机构的性质。二是缉查侦破机构。这一机构应在各级公安机关设立,并吸收武警、边防、海关、医药、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具体负责毒品案件的查破工作。三是法律惩治机构。这一机构的职能只能由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罪犯改造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担任。四是情报研究机构。即要建立专门的情报网络,负责收集国内外毒品违法犯罪信息;设立专门的科研机构,研究毒品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发展趋势和防治对策,对有关毒品案件进行科学技术鉴定。五是会同卫生、民政、社会福利等部门共同管理强制戒毒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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