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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解促和谐 案结事了保稳定
www.110.com 2010-07-13 09:53

  为了贯彻和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与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以及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主导作用的意见》,结合"三大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活动,探索和建立完善我县大调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消灭在萌芽或初始状态,全面构建平安、和谐松潘,推动松潘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调解工作中,松潘县法院取得了一些经验。2009年7月县人民法院再次深入乡镇进行调查、了解。

  一、加强司法调解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成果。

  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最有效、最彻底的手段,但要调解好案件,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大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必须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甘于奉献的法官队伍。

  (一)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常抓宗旨教育,转变队伍形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大学习、大讨论"、"三大主题"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坚持以"三个至上"为工作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认真反思,深刻查找过去干警在政治敏锐性、政治判断力、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狠抓理想、宗旨教育,规范自己的言行。3、开展交心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净化人的心灵。4、鼓足奋发向上的士气,振作精神,树立法院新形象。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狠抓廉政建设。松潘县人民法院党组把以规范各项制度,以制度约束干警行为作为抓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充实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后勤管理、审判、等方面的55个规章制度。建立了院党组"四个必谈"(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必谈,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时必谈;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一般问题时必谈;组织安排承担某项重大任务时必谈)的廉政教育谈话制度,以达到通过廉政谈话,有效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为加强廉政建设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特邀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松潘县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适时对干警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和自律意识。在开展"主题"活动过程中,收到"维护公正、司法为民"等内容的锦旗2面、感谢信10封。

  三是强化培训工作,提升干警素质。去年以来,我院利用周五时间开展全院的政治、业务学习,建立了以院长、副院长、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轮流讲座的形式讲授业务知识、分析探讨案例的业务学习制度;先后安排了23人次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州委党校等地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干警自学和参加学历教育,支持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播放全国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的庭审光碟和组织庭审观摩,增强审判实践经验。通过采取不同方式的学习培训和"3.14"、"3.16"事件,"5.12"特大地震的考验,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四是整合审判资源,成立审判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效率,我院结合审判人员严重缺乏的实际,将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三个业务庭进行合署办公,成立民行审判中心,凡涉及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均由审判中心合理调配审判人员进行审理,审判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五是加强人民陪审,增强司法民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四名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我院各项审判工作。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我院学习培训的同时,为每位人民陪审员征订《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以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二)认真做好审执工作,推动"两个加快"

  一是以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格执行《刑法》和《》。准确把握和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同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依法惩治犯罪行为,充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促进和谐。通过"严打"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稳定。没有一件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的案件,审结率达到100%。

  二是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科学发展为重点,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松潘县人民法院适时调整民事审判工作思路。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积极探索调解新机制,创新调解方法,拓宽调解渠道,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案件调结率,以达到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目的。结案率95.5%,调解率达95.3%。成为了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的典范,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肯定。

  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松潘县人民法院下设五个基层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要求,使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角、乡村民寨,充分体现调解促和谐、案结事了保稳定。同时加强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对接,主动与乡、镇基层调解组织联系,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通过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对接,使大量的民事纠纷得到了处理,审结率和调解率均达到100%,真正促进了农村的安定和谐,也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破解执行难题为重点,加强执行工作。"执行难"问题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松潘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原则,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积极主动的协调,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执行工作得到了大力的提升,执行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执结率达到71.2%。处理好严格执法、依法执行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既严格依法执行,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避免盲目执行、执行过激而造成不稳定因素,无一件影响稳定的执行案件发生。工作中注重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坚持以法约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能自动履行义务。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的作用。全年共实行执行救助6件6人,金额达1.1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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