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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
www.110.com 2010-07-15 15:40

  为规范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中国证券业协会15日发布了《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规范要求财务与会计人员应依法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杜绝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等违法活动,抵制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促进所在机构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财务会计风险。

  规范所称财务与会计人员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中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活动的财务与会计人员。

  规范要求,财务与会计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应当客观、公允、及时地判断和反映各项经济活动,依据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机构规程做好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工作。

  同时,财务与会计人员应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违法使用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应当披露的情形除外。

  此外,规范还明确,财务与会计人员禁止从事以下行为:承担与本职岗位有冲突的工作;违反内部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违规向其他人员提供自己保管的印章、凭证、钥匙等物品或泄漏密码信息;未经授权动用本单位的资金、财产;擅自修改或危害本单位的财务系统;损害、侵占、挪用和滥用本单位及其所管理的资金、财产;损坏、隐匿或丢弃凭证、账簿、印章等财务资料;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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