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仲裁法 > 仲裁案例 >
该仲裁调解书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
www.110.com 2010-07-21 16:13

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义进行劳动仲裁,其仲裁调解书应加盖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公章。

    第二、该仲裁调解书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五十二条的规定,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在本案中,该份仲裁调解书仅仅加盖了印章,并没有仲裁员的签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因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构成要件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