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不作为法规
-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
- · 百色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
- · 昆明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
- · 公益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提起不作为诉讼许可及监督办法
- · 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不作为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等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
- ·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文化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佛道教寺观不得收取布施、出售宗教用品的通知
- ·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文化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佛道教寺观不得收取布施、出售宗教用品的通知
- · 文化部关于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观教学等古建筑不得从事宗教和迷信活动的通知
- · 关于征求将腰痛带等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意见的通知
- · 关于自动盖片机等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通知
- · 关于设备吊臂等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通知
- · 关于部分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通知
- · 关于军队服务津贴不作为离休、退休生活费基数的复函
- · 关于日常生活用品不作为医疗器械审批的通知
- · 关于仿真式性辅助器具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通知
- · 加拿大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 · 关于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几项规定
-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项规定
- · 加拿大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其作为农发行字〔2001〕107号文件附件之十四的通知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不合格账户规范业务操作指引(第1号)》的通知
- · 乌鲁木齐市政府印发《关于2005年全市部分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万人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不固定经营纳税使用“定额完税证”征税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承建南川市火力发电厂工程设备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第五批)的通知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
- · 贺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
-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
-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
-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受委托受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否作为挪用公款罪主体问题的请示
-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作为借款合同保证人应否承担经济损失问题的电话答复
-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信息化工作中统一将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作为单位网上身份标识意见的通知
- · 中国科学院作为主办单位、支持(协办)单位参与各类科技展览会的管理办法?
-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经批准作为呆帐处理的财政周转金借款善后处理的通知
-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偷开汽车长期作为盗窃犯罪工具使用应如何处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重婚案件中受骗的一方当事人能否作为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的电话答复
-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云南省玉溪汽车总站运销服务部收到的云南邮电劳动服务公司正大服务部退还的联营投资款应否作为赃款返还原主问题的电话答复
- ·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将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欠缴“两金”余额作为增加国家资本金处理的通知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鼓励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 ·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教龄津贴、护士工龄津贴作为计发离休、退休费待遇的通知
- ·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将科学技术干部学龄作为分房工龄列入分房条件”的通知
-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部分费用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征税的通知
-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刑事案件举报人能否作为证人写进判决书的请示的复函
-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由地方承接的行政许可项目和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 关于军队职工的军队服务津贴可作为计发离休退休费基数问题的通知
-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部分费用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征税的通知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将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作为定案依据的通知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能否作为诉讼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