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条款冲突时应如何认定?
2007年6月10日,李某与刘某共同签订了一个以李某为买方、刘某为卖方的水产品的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该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但是在合同的第十六条又约定,买方在预付5万元定金后合同生效。
2007年6月11日,李某向刘某预付了5万元定金,但是双方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后刘某因他人出价更高而将产品卖给了他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李某供应货物,李某要求刘某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赔偿他的损失。刘某以合同未成立为由只同意返还5万元定金而拒绝赔偿。双方一直协商未果,李某遂诉至法院。
【分歧】
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条款出现冲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对于该案,出现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按照约定,该合同未成立,刘某收受的该五万元应予以返还;对于李某的损失,无需按照合同的违约条款予以赔偿。第二种意见认为,买方支付了5万元定金,卖方收受了定金,符合双方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刘某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定金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是债权的一种担保形式。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书面合同中如没有附条件或期限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该案中,李某与刘某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生效。但双方没有在合同上签字,该买卖合同没有成立。但刘某在收受了刘某的5万元定金之后,又将货物卖于他人,违反了法律所保护的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合同相对人对合同履行的可期待利益,应承担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刘某除要返还5万元定金以外,还需承担李某因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而付出的费用或者直接财产的减少的信赖利益损失。
作者:安源区人民法院 颜桓琛
- 如何约定劳动合同附加条款? 4个回答5
- 合同内的条款前后矛盾,应如何处理? 2个回答0
- 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按商品房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为3%的界定,但开发商在 2个回答0
- 咨询一下,合同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时如何处理 4个回答5
- 有关我所签合同中商业店铺租赁定价述语内容如何认定? 3个回答0
- 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不履行说明和提示义务的无效
- 关于近期抖音、淘宝、拼多多电商平台“仅退款”的法律风险及卖家商家维权思路
- 工程建设借款通过配偶银行账户转账,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 关于无效涉外合同的具体案例分析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以合同相对性成功抗辩合伙合同违约
- 合同风险防控的六类60个要点
- 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
- 装修未按约定使用金丝楠木 家具厂被判三倍赔偿
- 如何让守约方完胜!
- 消极履约只会增加自身违约成本,成为对方解约的出口!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配偶是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续签租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雷同投标划不来,赔了保证金又失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