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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和沟通向深处广处延伸

发布日期:2010-03-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月2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来自社会各界的60名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此次聘任特约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是促进法院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也是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一件大事。

  当前,随着国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日益艰巨,也给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人民法院要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使自身工作在更为健全完善的监督和沟通机制下有效开展,在更为公正的氛围下有序进行,则有赖于更为规范的监督与沟通举措。在当前人民法院原有的监督与沟通举措已不足以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聘任特约监督员这一举措如同一座灯塔,让监督沟通的光芒向四方投射,使人民法院的监督工作和与民沟通工作向更深处更广处延伸。

  特约监督员可以有效扮演工作督查员的角色。在最高院聘任的60名特约监督员中,既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又有基层群众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正是基于其来源的广泛性,特约监督员可以积极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体现公正特质,突出督查重心,注重监督实效,能够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地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及时便捷地掌握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既而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将监督检查工作做实做好,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特约监督员能够真正担当民意调研员的重任。实践证明,人民群众始终都是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司法的深厚土壤。只有时时刻刻走向群众、贴近群众、尊重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扎扎实实地走群众路线,人民法院才能持续发展,才会有光辉的前景。在人民法院日益重视民意沟通的今天,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吸纳民意、真实反映民意理所当然将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主旋律。特约监督员来自群众,扎根群众,可以以其自身便利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采集群众意见,汲取群众智慧,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群众呼声,无形之中搭建起了一座法院与民沟通的桥梁,从而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特约监督员能够切实履行司法宣传员的职责。人民法院宣传工作,能够动员各方面力量,为法院的审执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特约监督员可以拓宽人民法院宣传渠道,借助其宣传点多、面广、方便、迅捷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既了解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又密切联系群众的巨大优势,向群众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理念、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人民法院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使群众更多地了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在进一步增强法院公开、透明度的同时,还能增强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毫无疑问,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已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主题,如何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司法、加强民意沟通则是重中之重。最高人民法院聘任特约监督员,将不断规范人民法院干警的各项职务行为,引领并在法院范围内形成良好风气,树立人民法院干警良好形象,提升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形象。(汪明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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