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经济法 >> 查看资料

国有土地招拍挂程序

发布日期:2011-03-26    作者:110网律师
国有土地招拍挂程序
邓明友律师
 
根据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71日起实施)规定,国家出让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国有土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须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按照招牌挂的方式出让。根据我国《物权法》和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规定,自2007111日起,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的使用权出让,也应采用招牌挂的方式出让。
    一、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

    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招标。
    (三)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三)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五)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 20 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