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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律师咨询 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能否过户

发布日期:2011-09-30    作者:赵治国律师
二手商品房的交易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程及其复杂,涉及到几类商品房的过户,对卖方来说如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已办房产证的但未解除抵押的、已办房产证的等;对买方来说有一次性付款购买此房的、有通过贷款购买此房、有通过转按揭购买此房的等。 上述情况的存在就导致某些交易无法完成,有些交易方式是不合法的,有些交易不被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举例来说,如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这些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因此这类房屋的交易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认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解除。
 


   赵治国律师咨询电话:138020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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