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争议的加班费可否申请支付令
发布日期:2011-12-13 作者:110网律师
2011-01-14 00:50 大江网—新法制报
网友张先生:我们是某食品厂的工人,为了赶制春节前的食品,我们加了很多班,老板一直没付我们加班费。现在生产任务完成了,老板又要裁员。大家索要加班费,可老板对加班费不认可,说都包括在工资里了。请问,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
邝宪平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拖欠加班费,可以申请支付令。但是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清楚。
根据你的叙述,你们和老板就加班费的问题还存在争议,你们的加班费没有得到老板的认可,手中没有老板就此开出的欠条。此纠纷还没有转化为债权债务纠纷,因此你们不能申请支付令,而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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