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人身损害案例 >> 查看资料

婚宴比掰腕致骨折 被告被判适当补偿

发布日期:2012-01-17    作者:110网律师
婚宴上一时兴起玩掰手腕的游戏,因用力过猛导致对方手臂骨折,索赔未果告上法院。1月11日,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蒋某适当补偿分担损失,支付原告高某医疗费用1万余元。     2011年5月,27岁的宁海人蒋某参加同学婚宴,酒席之后,兴致正浓,便与其他参加婚宴的宾客玩起了掰手腕的游戏,连赢数局后,蒋某听闻站在一旁的高某谈及自己每日锻炼坚持做俯卧撑,便邀请高某掰手腕。掰手腕过程中,两人起初僵持了数分钟,随后蒋某突然发力,伴随一声大叫高某被掰倒。高某当即感到不适,遂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右肱股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药费等近3万元。后高某数次向蒋某索赔,均未果,遂将蒋某诉至法院。
    对此,蒋某则表示,高某在与其掰手腕前喝过不少白酒,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差,故对掰手腕的结果应自行承担责任;高某在与其掰手腕前也与其他人比过,故之前与高某比赛过的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自愿参加掰手腕活动,且无任何证据表明原、被告有明显违背掰手腕游戏规则的行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因此,根据原、被告的实际情况,经济条件等因素,酌情由被告适当补偿分担损失,分担高某合理损失的35%。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谢保平律师
福建福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