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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辅导之非法经营罪

发布日期:2012-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相关法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知识要点】

  除了刑法条文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之外,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还包括以下行为:

  1.非法买卖外汇: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如果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适用第225条第三款),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2.经营非法出版物: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构成其他较重犯罪的除外,例如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侮辱罪,诽谤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3.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之外传销行为:实施刑法第224条之一以外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6.非法经营食盐: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用盐等非食盐充当食盐进行非法经营,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

  7.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哄抬物价: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8.擅自经营互联网等业务: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9.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10.非法使用POS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11.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上述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2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25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活学活用】(2009年试卷二第57题)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A.甲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B.乙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C.丙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进出口许可证

  D.丁复制、发行盗版的《国家计算机考试大纲》

  本题正确答案为AC

  【活学活用】关于非法经营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发现某网络游戏十分火爆,遂制作了游戏外挂,在某网站出售,获利300万元,致使游戏公司损失巨大。甲成立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经营罪的想象竞合犯。

  B.乙违反国家规定,在地下出版工厂印刷大量有关邪教组织以及缺少科学根据的养生保养类书刊,获利巨大。乙成立非法经营罪。

  C.丙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法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丙成立非法经营罪。

  D.丁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在世界杯期间在网上开盘口竞猜比赛结果,获利2000万元。丁只成立非法经营罪。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强迫交易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知识要点】

  1.注意:本罪条文刑法修正案八做了较大修改。原有条文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变化要点有:

  (1)增加了三种具体的犯罪行为: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2)法定刑提高: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区分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

  首先,本罪主体经常进行商业活动,或者以商业盈利为生。如果教师以暴力行为强迫学生以200元购买其价值2元的圆珠笔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

  其次,本罪的暴力、胁迫的内容与程度低于抢劫罪。暴力、胁迫的程度达到抢劫与敲诈勒索的程度,则认定为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

  最后,本罪“不公平价格”只能略高于公平价格。如果以暴力、胁迫为手段,以商品交易为借口侵犯财产的,则应认定为抢劫或敲诈勒索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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