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为外来务工者讨到拖欠三年之久的劳动报酬
发布日期:2012-03-14 作者:钱亚芳律师
2010年6月初,张某某等三人穷尽其他救济途径追讨劳动报酬无果,最后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律所找我代理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是存在的问题是托欠劳动报酬的包工头已去向不明,而且其户籍所在地在外地。我从诉讼经济的角度考虑,最后通过努力以经常居住地的形式得以在杭州某法院以追索劳动报酬案由立案,但这仅仅是千里之行的起始。经过审理,最终以缺度审判的形式胜诉。
案件虽然胜诉,但如果无法执行,那还是案结事未了。于是我又一次奔波在申请强制执行的路上,在此过程中,从执行法官那里获悉那被执行人在杭仅有一房产在另一法院即将拍卖,于是紧急提出参与债权分配申请。一次次的沟通交流,及时跟踪拍卖情况,终于等来了房屋被拍卖成功的好消息。但是新的难题又来了,这位包工头拖欠巨额债务,而这拍卖所得款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如果不能劳动报酬优先受偿,那么将仍不能顺利获得全部劳动报酬。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次次与两处法院执行法官沟通,法官担当道义,也深深感受到这些外来务工者的不易,同意劳动报酬优先受偿。
2012年3月9日那天,这三位外来务工者终于拿到了他们本已不存希望的14万元劳动报酬,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千言万语凝于“优质服务、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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