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批准(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14C024 |
事项名称: |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批准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
收费标准: |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拆迁管理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 |
乘车路线: |
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
联系电话: |
63951166转3512 |
监督电话: |
63987624 |
相关网址: |
//www.bjjs.gov.c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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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批准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受托拆迁单位三级资质标准: 1、有1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负责人1名以上; 2、有工程技术、经济或财务初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各1名以上; 3、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4、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5、有健全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 (二)受托拆迁单位二级资质标准: 1、有2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负责人2名以上; 2、有工程技术、经济或财务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各1名以上; 3、有4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4、完成过15个5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 5、上一年度资质年审结果为优秀。 (三)受托拆迁单位一级资质标准: 1、有4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负责人3名以上; 2、有工程技术、经济或财务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各1名以上; 3、有6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4、完成过10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30个; 5、完成过包括一般货币拆迁、房改危改在内的各种类型拆迁项目; 6、上一年度资质年审结果为优秀。 (四)自行拆迁单位申办标准: 1、有8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负责人1名以上; 2、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3、有常设的拆迁部门;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受托拆迁单位申请资质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拆迁资质审查申请书; 2、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审批表;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4、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 5、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从事拆迁业务的工作简历; 6、拆迁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 7、办公场所证明文件; 8、市建委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三级资质企业申请晋升二级资质,除上述3—8项材料外还需提交: 1、晋级申请书; 2、晋级审批表; 3、完成50户以上拆迁项目15个的证明; 4、年审结论为优秀的资质证书。 二级资质企业申请晋升一级资质,除上述3-8项材料外还需提交 1、晋级申请书; 2、晋级审批表; 3、完成100户以上拆迁项目30个的证明; 4、完成过包括一般货币拆迁、房改危改在内的各种类型拆迁项目的证明; 5、年审结论为优秀的资质证书。 自行拆迁单位申请资质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拆迁资质审查申请书; 2、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审批表; 3、上级主管部门组建机构的批准文件; 4、拆迁部门管理制度; 5、拆迁负责人从事拆迁业务的工作简历和拆迁专业人员有效证件; 6、办公场所证明文件; 7、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8、其他有关文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企业资质证书,并向申请人送达。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拆迁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 3、乘车路线: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4、联系电话:63951166转3512 5、监督电话:63987624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j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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