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案
发布日期:2012-10-12 作者:110网律师
案发地:廊坊
案由:人身伤害/工伤事故
代理律师:张学琴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案情:
某日凌晨2时许,从事运输工作的陆某在廊坊某工地门口卸车解绳索时,因大意疏忽未看到车上钢筋拱架滑落,头部被砸伤,后被送入医院进行救治。后陆某家属多次到工地进行扰闹要求48万元赔偿。工地不堪其扰闹,委托律师进行妥善处理。
办案经过:
经了解,陆某其实与工地无任何关系,陆某是某个体加工厂雇佣的送货司机,陆某的工作就是送货到工地,解开绳索,不卸货。当日因车装载及路上行驶问题,停车时钢筋架有倾斜,而陆某未注意,也没有看到,就去解绳索,发生意外被砸受伤。
受伤后,工地第一时间将陆某送到医院救治,某加工厂也及时支付了医疗费、生活费、孩子学费等。陆某伤势并不严重,很快治疗终结,医生通知出院,陆某坚决不出院,索要48万元赔偿。
工地无责任当然不愿意赔偿,于是陆某家属就集结众亲属,多次到工地哭闹、打砸、拉闸断电,甚至殴打工地人员。工地实在无奈,报警5次,出警3次,警察出面协调,警察表示送陆某家属去法院起诉,陆某家属就是不去,就是在工地闹。
很多人给工地出谋划策,方法涉及到众多人员,如警察、保安、城管、帮。。。。。。工地认为自己无责任,何必自找麻烦。但是,工地时时高度紧张,害怕一不留神,他们进来又拉闸断电,就连晚上也不敢怠慢,一旦断电工地将无法进行施工,由于扰闹,工地已经停工2天了。工地跟各部门打好了招呼,一旦来人闹,工地立马被封停工,城管也加强了工地周边的巡视。
工地最终是忍无可忍,找律师提供解决方案,就一点要求:十一前必须处理完(6日内)。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天,先是分析了案情,制定了谈判方案。
第二天,单独(工地不出面)同加工厂负责人与陆某家属7人进行谈判,谈判历时5个小时,期间不乏7人吵架、嚷骂。
谈判要点:1、先给陆某家属分析法律关系,告知工地不承担责任,赔偿方是加工厂;2、不构成伤残等级,赔偿项目、计算方法、赔偿额度不超过10万元;3、工地要追究陆某家属在工地拉闸断电及殴打人员的经济损失;4、工地要追究陆某家属在工地破坏财物、殴打工人的刑事责任;5、工地借钱给加工厂赔偿陆某10万元;6、如果不接受赔偿方案,去起诉;7、如果再来工地闹,闹一次赔偿额降一万元,并报警追究形式责任。
虽然7人哭闹大喊大叫,但最终明白当日20万元是拿不走的,就连10万元也是拿不走的。但是,保证今后不再来工地闹了,要尽快拿钱走人。
听到只给10万元,陆某家属又急了,陆某的妻子及母亲就堵住工地的门口,表示不给钱,我和加工厂负责人就别想出门。
就这样,我们又被陆某家属纠缠了3小时,我言语无数,事实、法律、常理、人情、程序障碍、时间长、执行难等等,最后讲的我是口干舌燥、声音嘶哑,陆某家属基本上同意了赔偿方案。总算是平息,我可以出门了。
第三天,陆某家属又提出让单位开受伤证明(工地未出)的要求,如果不开证明,就不接受赔偿方案,并且要给工地好看。
第四天,加工厂筹钱赔偿,因加工厂没有钱,工地只好借钱给加工厂,节前工地账上也没有钱,从早上八点去总公司借钱,总公司也在等集团公司拨款。一直等到下午16点,取来的不是现金,是对公支票,陆某坚决不要支票,只要现金。银行都已经下班,无法取出现金,工地就开始到处找公司换现金。从廊坊到北京的北四环,从17点一直到20点40分,才换来现金,再赶往陆某指定地点,到时已是21点50分。
在换钱的途中,我睡着了。
签订协议时,陆某担心工地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非要修改协议。工地保证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陆某看到钱,也就不再纠结了。所有手续办理完毕,是2012年9月28日晚22点45分。
当天,我接到陆某家属几十个电话。
4天结案。工地负责人终于轻松了,说,我可以安心的过节了!
当晚,我虽然没有能参加所里的中秋晚会,也没能参加抽奖,但是能够4天结案,完成当事人的委托,幸事,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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