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户籍纠纷案例分析
发布日期:2012-11-11 作者:徐涛律师
2008年,王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却意外地发现自己新买的二手房中居然另有户口,且这个人王先生并不认识。经询问售房人,原来是售房人购买此房时上家所留下的户口。且售房人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因为已经联系不到自己的上家了。王先生找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表示,该户口不能迁出。而按有关户籍管理规定,一套房子户口只能属于一户居民,如果售房人的上家不迁出,王先生的户口就无法迁入。至今为止,王先生的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有些派出所在上家户口未迁出时,房东仍有权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这一点更为人性化。) 王先生所面临的问题,在行业内并不是极少数的偶然事件,相关纠纷在实践中时有发生。由于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总是将谈判的重点集中在房屋的价格、地段、房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而忽略询问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正是看起来不太重要的户口,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 那么,户口问题如何解决,才是上策? 由于户籍管理属于公安部门的行政管理,法院不接受关于户口迁移的立案,一旦发生户口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因此,户口问题事后补救是非常困难的,应将重点放在事前预防上。 事先预防的原则,要求在购房时注意并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主动要求房东出示户口簿,并复印留存,通过审查户口簿可大致了解户籍情况。第二,在交易之前,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房屋内的户籍情况记录,这一点最容易被忽视,但非常重要。第三,对于确有户口存在的房屋,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就户口问题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即在约定户口迁出日期之外,还须约定卖方未按时迁出户口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通常按日计算(比如按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以督促房东履行户口迁移的义务。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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