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故意不签获双倍赔偿难胜诉
发布日期:2012-12-06 作者:董作义律师
承办法官认为,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罚双倍工资的规定,则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其法定义务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在本案中,该煤矿已通过恰当的方式履行了用工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违法之故意。因此,法院驳回了甘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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