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因弟在校无故挨打为其复仇两次打人获刑
发布日期:2013-08-08 作者:110网律师
经法院审理查明:冯红峰是是冯红斌的弟弟,在焦作一所职业学校上学,平日里冯红斌对弟弟爱护有加。2012年5月11日上午,冯红斌接到弟弟冯红峰的电话,说其已经两次被本校同学张朋殴打。冯红斌听到自己弟弟挨打,非常生气,就纠集自己的朋友马利、陈强(两人另案处理)一块至冯红峰的学校去,为弟弟“出气”报仇。他们三人到职业学校找到冯红峰,在冯红峰的带领下在学校篮球场找到了张朋,马利遂上前朝张朋脸上打了一耳光,后几个人从校园出来。刚走出校园,冯红斌就后悔对张朋教训不够,遂又指使马利、陈强翻墙进入校园,在学校篮球场对张朋再次实施殴打。经鉴定,被害人张朋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件审理期间,冯红斌的家人一次性赔偿张朋各项损失七万元整。张朋及张朋的家属对被告人冯红斌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红斌纠集他人并指使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冯红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冯红斌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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