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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办理一起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案件

发布日期:2013-12-12    作者:修东磊律师
    2013年11月10日,犯罪嫌疑人的弟弟张小某找到本律师,一番交流后请求给其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姐姐张大某进行辩护。由于张小某没能提供任何办案人员的信息,只是通过普通信件收到了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邮寄的《拘留通知书》一份,通知书上没有具体办案机关及其办案人员的任何信息,针对此情况接受委托以后辩护人立即去聊城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张大某,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了解基本案情,并与其交流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同时从看守所值班室查询到具体的办案大队及办案人员姓名,接着找到办案人员了解犯罪嫌疑人张大某涉嫌的罪名。

    通过上述工作,辩护人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大某是2011年10月份就读研究生一年级期间被同学骗至聊城的传销团伙,自此与家人失去联系。2013年11月5日张大某家人收到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的《拘留通知书》才知道张大某因为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后张小某与辩护人取得联系,经过会见得知张大某也是受害人,在整个传销组织中并不起到组织、领导或积极参与的作用,只是被安排看守被骗至传销团伙的新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针对本案具体案情,并考虑到张大某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在征求张大某意见的基础上,商定给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的决定,因为如果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需要交纳数额不菲的保证金。随即拟定《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和张大某案件情况的详细说明交到办案机关,并与办案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2013年11月20日,经过辩护人的不懈努力办案机关终于作出《监视居住决定书》,当天下午张大某就从聊城市看守所出来获得人身自由,张大某走出看守所瞬间眼神透露出的喜悦令辩护人感到由衷的自豪和欣慰。后辩护人将其接出并进行妥善安置,次日张大某家属来聊将其接走,并对辩护人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认可和赞赏。
    【律师寄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对各种高薪诱惑陷阱,广大公民尤其是在校大学生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进行谨慎甄别,以防误入歧途。另外,一旦被骗首先要保证自身安全,然后寻找机会逃脱,切不可抱着一旦被骗再去骗别人的想法,否则就由受害人变成加害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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