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不可避免的手续步骤
发布日期:2013-12-23 作者:孙心远律师
赠与公证。在目的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种赠与方式,即业主自愿将房屋赠与他人,并要求将房屋产权人名字进行更改。赠与行为必须进行公证。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将房屋赠与他人,费用会比出售房屋少。其实,在不考虑房屋价格的情况下,赠与所产生的税费比买卖产生的税费要高。赠与公证费为合同评估价总价的2%。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虽然现阶段部分期房转让可以不经发展商同意进行交易,但是发展商不愿提供相关的预售合同。交易中心规定,交易双方必须提供足够的预售合同方能交易。因此,下家必须拿上家的预售合同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共六本以上的合同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转让手续。
相关法律问题
- 二手房交易的手续流程与过户费用 0个回答5
- 二手房交易,房主去世,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4个回答0
- 请问北京市的二手房交易应具备那些合法手续 1个回答0
- 二手房交易手续问题 2个回答0
- 关于09年二手房交易手续及具体费用问题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