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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妻子倒卖银行承兑汇票低息买入高息卖出构成诈骗罪

发布日期:2014-03-21    作者:吴丁亚律师
票据市场上总免不了一些中介收票出票,无论哪一行业,中介扮演的角色都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如果有中介高价买入低价卖出,那只有一个原因,这中介有问题,中国票据网分享一则票据诈骗案例。  安徽省一位原厅级官员的妻子陈某做的倒票生意却不走寻常路。据获悉,陈某涉嫌通过“高买低卖”的方式,以较低贴现价格获取企业信任,从而骗取承兑汇票,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  接近公安机关的权威人士证实,陈某丈夫原本确系安徽省司法系统官员,但没有证据表明他也参与了诈骗,只是陈某收票时帮助“撑场面”。2012年,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和“票据诈骗罪”对陈某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将于近期提起公诉。  五折贴现价格吸引企业  夏先生表示,由于2011年银根紧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很高、额度紧张,很多民营企业只好选择民间的票据贴现,经人介绍他认识了陈某。  当时陈某对外宣称,其丈夫为省司法系统副厅级领导,他们与合肥市各银行关系非常好,每天都有大额度的贴现指标,可以低于银行几个百分点的标准为企业贴现承兑汇票,然后再去向银行贴现。  2011年9到12月是陈某收票的高峰期,当时安徽地区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约为月息0.7%-1%,而同等额度和期限的承兑汇票,陈某给的贴现价格约为0.25%-0.7%。如100万元6个月的承兑汇票,银行贴现成本约在4.8万-5万元,而陈某给出的价格仅为银行的一半。  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主把承兑汇票交给陈某贴现。另一名受害人马先生也表示:“到银行去贴现不仅价格高,还需要发票、合同等材料,而陈某这里什么都不需要,只要票据是真实的她就能给你贴。”  记者获得的一份合作协议显示,双方约定“持票人须保证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陈某收到票后2小时内付一半的款,余款须在36小时内付清,否则罚息为每天千分之二”。  据夏先生介绍,初期陈某都能较为及时的将贴现款返还企业,通常上午给票下午就能拿到现金。后来陆续出现了部分拖欠,有时3天才能拿回60%-70%的贴现款。至2011年底,陈某的承兑汇票贴现就无法正常回款了。  此时陈某又编造了一个更大的谎言,称其与银行的打包指标没有完成,为了帮助银行完成存款任务,要求企业主再拿出一些票,完成3个亿的存款就可以用承兑汇票质押贷款,获得2亿元的现金。  夏先生又陆续交给陈某9995万元的承兑汇票,另外两家企业也分别给出1亿元和2000万元的汇票,但此后就再也没有拿到任何回款。  直到2012年1月18日,来自安徽合肥、芜湖、蚌埠、淮南以及江苏镇江、河南郑州、浙江义务等地的持票人都找到陈某,要求其给钱或还票时,陈某倒票的风险才完全暴露出来了。  安徽芜湖的唐先生表示,2012年2月7日、8日,他以2.5%的极低价格把1900多万元的银行汇票卖给了陈某,陈某当时只付了360万元,至今尚有1553万元尚未归还。  蹊跷的“亏本”生意  唐先生是本案第一个报案人,他于2012年2月12日在合肥、芜湖公安局先后报案,芜湖鸠江区公安分局受理了此案。  鸠江区公安分局相关人士证实,警方调查后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和“票据诈骗罪”将陈某刑事拘留。初步了解芜湖地区涉及金额约2000万元,后因马鞍山受害人较多,案件由上级公安机关指派马鞍山公安局管辖。  接近警方的权威人士透露,目前该案件马鞍山警方已侦查完毕,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或于近期提起公诉。“刚开始这个案件是以非法经营罪立案的,彻查后发现陈某的倒票生意竟是‘高买低卖’的亏本生意,涉嫌诈骗,就以诈骗罪移送检察院。”  多名受害者表示,后来才发现陈某并不是将收到的票据向银行贴现,而是以更低的价格转卖。“比如从我们手里取得承兑汇票是100万扣除2-3万付给我们现金,然后再以票面价100万扣除8-10万的价格卖出,她这是明显的赔本买卖,根本的目的就是取得信任后骗取更多的钱。”  上述权威人士也表示,从2011年6月至2012年初的半年时间里,有票据复印件等证据证明陈某共经手的银行承兑汇票总价值约34亿元,其中大部分以更低价格卖给了安徽合肥一位长期从事地下承兑汇票买卖的闫某。警方初步认定的诈骗金额约为2亿元,而这仅是马鞍山三家企业被骗的数量。  关于诈骗资金的去向,上述权威人士表示,“这也是办案人员非常疑惑的地方,陈某虽然以高买低卖的方式倒票,但做得越多亏损也就越大,她还欠企业2亿多元,除去亏损还有上亿元的巨资不知去向。查了她相关的银行账户都没有大额的资金流出,对外也没有大笔的投资,而她本人也拒绝供认资金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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