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纸质材料谎称为电子借款担保合同?这是伪造证据,裁决应被撤销
发布日期:2024-02-02 作者:李大贺律师
被申请人虽然仲裁过程中举示两份《数字证书签名验证报告》,用以证明《贷款展期协议》、《关于抵押担保的补充协议》里面的所谓电子签名的真实性,但李大贺律师认为:
首先,两份《数字证书签名验证报告》验证的数字证书所依附的数据电文仅有标题,并无内容,且标题所展示的信息亦与《贷款展期协议》、《关于抵押担保的补充协议》的标题不符,可见两份《数字证书签名验证报告》的内容与《贷款展期协议》、《关于抵押担保的补充协议》的内容风马牛不相及。
其次,两份《数字证书签名验证报告》涉及的证据类型是电子数据,但《贷款展期协议》、《关于抵押担保的补充协议》是纸质材料,并非电子数据,报告、协议之间毫无关联。
其三,两份《数字证书签名验证报告》验证的数字证书所依附的数据电文仅有标题,不涉及数据电文原件、原始载体的任何信息,等于报告出具单位中某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凭空验证,其想要“验证”出什么东西,就出具与什么东西有关的所谓报告,这是明目张胆地造假,那么作为造假结果的两份《数字证书签名验证报告》怎么能够对《贷款展期协议》、《关于抵押担保的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形成支持呢?根本不能。
被申请人主张《贷款展期协议》、《关于抵押担保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涉案合同业已签订的“逻辑”是:
“首先,纸质合同里有某某约定;其次,你签字了,所以合同成立。”
“首先,电子合同合同里有某某约定;其次,你电子签名了,合同成立。”
被申请人的这种“逻辑”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关的诈骗犯的“逻辑”如出一辙,是黑白颠倒的错误逻辑。
正确的逻辑是,无论是涉案纸质合同,还是电子合同,均是格式合同,需要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尽到提示说明义务、非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非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才能够发出确切的意思表示,即签约;否则,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意思表示不能确切发出,即无法签约,在此情况下即使纸质合同落款处有签字,签字行为和结果也仅仅反映的签字之客观行为本身,不反映签约的任何意思表示,视为没有签约即没有合同。探究合同是否成立的正确的逻辑重在考察合同签约过程是否真实、合法、有效,遵循这一正确的逻辑,探究本案合同是否订立的事实,可以发现:
首先,顶某、栗某是在根本不了解纸质合同内容、只看到签字处、单纯签字、捺印的情况下签字捺印的,纸质合同根本不成立。
其次,顶某、栗某根本没有实施过电子签名,被申请人根本没有正确举证证明本案有数据电文原件、原始载体、电子签名等电子数据,其错误举示《数字证书签名验证报告》《贷款展期协议》、《关于抵押担保的补充协议》的行为,属于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的表现。
质言之,将打印体姓名说成是电子签名(数字证书),将纸质材料说成是电子合同(数据电文),就是伪造电子、电子合同的行为表现,也是伪造证据的行为表现,被申请人是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提起仲裁的,裁决书作出的依据之一是虚假证据。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之规定,涉案仲裁裁决应被撤销。
注:本文系根据具体的个案案情、李大贺律当庭发表的辩论意见的部分内容整理改编,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仅供参考。读者对自己的案件,可根据具体的个案案情,委托专业律师来进行相应的分析评价,对谈判策略、起诉状、上诉状、申诉书、答辩状、举质证意见、辩论意见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模仿照抄者,风险自知。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高庆强律师
广东茂名
广东茂名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贾颖磊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浦东新区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上海杨浦区
田方方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郭亚敏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公司加盖财务章专用章能否代替公司印章?
- “担保”也会“过期”?
- “职业放贷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的归责原则和举证
- 非法获取商业秘密行为的赔偿数额认定
- 抖音抖店恶意扣除店铺保证金卖家直播怎么电商维权如何做(附仲裁申请书模板)
- 将纸质材料谎称为电子借款担保合同?这是伪造证据,裁决应被撤销
- 将纸质材料谎称为电子借款担保合同?这是伪造证据,裁决应被撤销
- 授权委托=网贷平台伪造签名、污损征信进行非法集资、放贷的明证
- 以案释法丨缅北诈骗团伙实施“跨国”诈骗,被依法从严惩处十五年
- 设备订单中途解约,违约金请求被驳回
- 帮信罪一般会判多久
-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催告并形成完备的用工材料或拒绝用工,才
- 案例点评||审了六年还没有审结的非吸案件!
- 投资黑平台被骗后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