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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签劳动用工合同每月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吗?

发布日期:2014-03-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请问:  
我在某公司工作了快2年了,我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每次都用不同的理由推托。前不久我看电视上说,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赔偿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赔偿。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回答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们公司应该每月向你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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