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某某诉被告曹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4-04-24 作者:110网律师
民事裁定书
(2013)沪二中民一(民)初字第99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某某,男,1957年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陈光,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曹某某,女,1978年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曹某某,女,1999年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曹某,女,1988年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某,女,汉族,住江苏省
上诉人陈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13)闸民一(民)初字第4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于2013年6月2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上诉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上诉人撤回起诉,各方均应按原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王冬寅
代理审判员 周州
代理审判员 黄亮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 刘婷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原告黄某某、陈某某与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 公司总裁以个人账户中转资金的行为如何认定 ——析原告陈旭军诉被告湖南九华药业有限公司、李咸才民间借贷纠纷案
- 原告朱某某诉被告刘某某、陈某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代理词
-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上海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
- 关于原告陈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的代 理 词
- 陈某某诉应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 原告陈某某诉被告卢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 原告陈某诉被告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 原告上海某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某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人宋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诉前保全,诉后迅速执行
- 原告孙某某诉被告胡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隐匿财产虚假诉讼受制裁
- 夫妻担保,担保期限已过的情况下,如何让担保人承担责任
- 将露脸、说话视频冒充人脸识别,再冒充电子签名,谎言越撒越糟糕
- 先谎称数字证书签名,后谎称点击确认,“套路”借款人,漏洞百出
- 债转通知、账单明细属“三无产品”,执行活动毫无根据,明显违法
- 贷款、中介、担保机构冒用借款人的名义签约,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执行通知与执行员的说法互相矛盾,追加执行借款人的行为缺乏依据
- 乙方代甲方签约?这家现金贷中介伪造借款人签名,伪造得理直气壮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借款人能被强制执行吗
- 凡是借款,必有利息?偏见?当休矣!贷款可以发放,利息未必能收
- 买车买来一身债,假合同,假电子签名,假代偿,购车贷套路有多深
- 想要借款人的房屋?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被驳回
- 【成功案例】仅有欠条和收条无转账凭证,法院不予以支持
- 制造银行流水,虚构汇票,伪造签名,“套路贷”虚假诉讼恶劣至极
- 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对借款人的追偿之诉应被全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