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工程建筑案例 >> 查看资料

建筑劳务公司法律风险之工程保修

发布日期:2014-08-25    作者:110网律师
             工程保修
    法律风险一:不承担工程保修责任,能否要求支持工程保修款
某建筑公司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建筑公司将自己承包的内部装修工程发包给劳务公司完成,双方还约定了工期,工程总价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及工程保修金。
 施工完毕后,双方签订了决算书,对工程结算事项进行了约定。决算书第5条约定:最后劳务决算总价一次性结清应支付的施工方劳务款9万元整,保修由建筑公司负责。决算书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约定支持了劳务公司劳务款9万元。工程保修期满后,劳务公司认为结算时扣除了工程保修款,现保修期满建筑公司应返还保修款,为此,双方产生争议,劳务公司起诉至法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