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蒋洪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检【201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蒋洪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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