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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吸毒后性侵丈母娘如何定罪处罚

发布日期:2016-03-09    作者:孙超律师
案情简介:
吸毒后想请丈母娘圆谎,却强行与丈母娘发生性关系。近日,保定清苑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涉嫌强奸案件。
犯罪嫌疑人宋某系清苑区石桥乡人。1月8日凌 晨4时许,宋某吸食毒品后怕妻子责备不敢回家,想让丈母娘为自己圆谎。窜至丈母娘冯某租房处后,宋某让其对妻子谎称自己因打架被叫到派出所整夜未归。冯某 叮嘱宋某不得再沾染毒品。但宋某仍迟迟不离开,后对冯某进行言语挑逗并不顾反抗将其强奸。
保定清苑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嫌疑人宋某违背冯某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经涉嫌强奸罪。
强奸是怎么量刑的?
1、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说到此处,大家就想说为啥吸毒的事儿没说呢?吸毒不判刑吗?对,单纯的吸毒是不判刑的,吸毒可能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假如持有毒品数量多或者容留他人吸毒,那么该男子将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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