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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回执)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回执)

  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现将你院________号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执行情况通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公章)
第四联侦查机关退回后附卷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批准逮捕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侦查机关,第四联侦查机关退回后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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