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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反悔,定金和中介费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09-20    作者:刘丰律师
卖房反悔,定金和中介费怎么办?
李先生是威海一家房产中介的负责人,最近遇到头痛事:王先生一家迁往烟台,留在威海的一套三居室委托给李先生经营的中介公司出售,中介公司先后多次带人去看房,最终宋女士看好房屋并与王先生签了房地产认购合同,同时交了10000元的定金。同时三方约定:如有一方反悔,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房屋销售价格2%的服务费。随后,为了履行合同,宋女士花了1290元钱做好房屋评估,但到了约定日期,王先生迟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经中介公司多次催问,王先生明确告知房子不卖了。时过多日,宋女士只好另寻他房,但王先生收取的定金却迟迟不予退还,同时中介公司的服务费也迟迟没有支付。
三方协商不成,李先生和宋女士无奈找到刘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经过审查证据,刘律师发现三方签定的协议里面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本案就需要去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刘律师认为:三方签订合同,该合同是缔约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作为合同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并依法、依约享有相应的权利。王先生己明确通知不能履行合同,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给付房产中介房屋销售价格2%的服务费。而交付的定金应由违约方王先生双倍返还给宋女士,同时赔偿宋女士1290元评估费的损失。
最终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李先生和宋女士的仲裁请求。为他们争取了合法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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