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帮她打赢17万借款官司
发布日期:2017-06-22 作者:李开宏律师
李女士与王先生是老同学,之前,王先生因经营需要,向李女士借10万元。李女士想到他俩的同学关系还可以,既然王先生张口了,自己真心不好回绝。于是,2016年1月27日,李女士向王先生的账户汇款10万元。
2016年2月26日,王先生再次恳求李女士帮忙,想再借7万元。李女士顾及同学情谊,又于当天向王先生的账户里汇款7万元,当时王先生承诺,过几天会将17万元一并归还。
可是,“说好的几天就还”变成了“好几个月也没有还”,李女士心急如焚。且因为借钱时,王先生说他身在外地,一直没有出具借条,李女士越想越后怕,还去找了律师帮忙。
在李女士多次催促后,王先生在2016年8月4日通过微信向李女士出具借条一份,并再次承诺,会于今年2月25日前,将17万元借款全部还清。然而这次借款期满后,王先生仍未还款,李女士便将微信借条截屏打印后,起诉到杭州市上城区法院,追要这笔借款。
该案件由诉前联调中心的法官张桂侠做了诉前调解。
“你看,你们都是同学,关系也一直不错。这个案子中,虽然没有借条,根据法律规定,微信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张桂侠耐心地向王先生进行说明。
看到那份微信截屏的打印件后,王先生二话没说,与李女士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看来保留证据很重要,没有借条,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隐匿财产虚假诉讼受制裁
- 夫妻担保,担保期限已过的情况下,如何让担保人承担责任
- 将露脸、说话视频冒充人脸识别,再冒充电子签名,谎言越撒越糟糕
- 先谎称数字证书签名,后谎称点击确认,“套路”借款人,漏洞百出
- 债转通知、账单明细属“三无产品”,执行活动毫无根据,明显违法
- 贷款、中介、担保机构冒用借款人的名义签约,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执行通知与执行员的说法互相矛盾,追加执行借款人的行为缺乏依据
- 乙方代甲方签约?这家现金贷中介伪造借款人签名,伪造得理直气壮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借款人能被强制执行吗
- 凡是借款,必有利息?偏见?当休矣!贷款可以发放,利息未必能收
- 买车买来一身债,假合同,假电子签名,假代偿,购车贷套路有多深
- 想要借款人的房屋?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被驳回
- 【成功案例】仅有欠条和收条无转账凭证,法院不予以支持
- 制造银行流水,虚构汇票,伪造签名,“套路贷”虚假诉讼恶劣至极
- 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对借款人的追偿之诉应被全部驳回